奖励资助

十、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实行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减免学费或申请困难补助;

  (3)社会助学金:一些社会机构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每年可资助一定数量的经济困难学生;

  (4)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形式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十一、奖学金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